前或任意位置 -->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授予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及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为更好地做好我校学位授予点建设工作,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2025年)》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一)学校全部学位授予点每年度均需编制《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清单见附件1。
(二)《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应全面展示学位授予点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年度进展,采取写实性描述,多用数据、图表进行说明。各单位须对照教育部学位授予点抽评要素(见附件2),参照报告提纲(附件3),按照要求总结年度建设成就,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年度报告,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格式规范、逻辑通顺、信息全面、重点突出。
(三)跨单位建设的学位授予点评估材料编制和填报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其他参与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各单位通力协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评估工作。
(四)同时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位点,只编写一份年度报告,但报告中涉及人才培养层次的内容与数据应分开描述。
(五)除另有说明,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等),统计时间点为2025年12月31日。
二、材料提交
提交时间:2026年3月15日前。
提交方式:各学位授予点提交的纸质版材料须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按照“10697_西北大学_学位授予点代码_学位授予点名称_2025年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的格式命名,发送至yjszl@nwu.edu.cn。
《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是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的重要材料之一,直接关系到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结果,需要按年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授予点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履行学位授予点主体建设责任,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薛雅心,联系电话:88303252。
研究生院(部)
2026年1月14日

移动校园

西北大学微信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 邮编:710127
太白校区: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邮编:710069
桃园校区:西安市高新四路155号 邮编:710075
网站管理: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网络和数据中心
Copyright 2020 Northwest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北大学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10980号-4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427号